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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政办发〔2022〕20号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及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田阳区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及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百色市田阳区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及补贴方案
为了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购房压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六个方面33项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精神,结合我区房地产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含本区、外地居民或者在我区购房的企业)。
二、实施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20日(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三、补贴、优惠内容及标准
对本方案实施时间内在田阳区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每套可享受以下补贴和优惠:
(一)契税补贴:按程序依法向区税务局缴纳契税的,可享受区财政发放契税补贴(不限首套,包括多套,由区财政承担)。
1.成套住房: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
2.合院、天地楼、联排别墅: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及利率优惠由各银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田阳管理部按政策落实。
(三)购房价格优惠:商品房所属开发企业在原定售价的基础上对购房者给予价格优惠。实行价格优惠的项目:已经办理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房企,正常经营,依法纳税项目开发的企业向区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由房产管理中心审核另行公布。
实行价格优惠的项目有:华迅城·幸福里、华迅城·花园里、凤凰新城二期、精通锦绣澜湾、中迅世纪城、田州古城二期(逸园、牡丹园、茹院、欣院、田州小院)、天盛尊府、天盛商城、碧园大公馆、旺江花园、上海城·田州府、田阳水岸人家住宅小区、锦鸿新天地广场二期·随园(三和城)、狮山佳苑、宝辉·幸福里、东方明珠、百盛城市中心广场(B区)、百矿·锦绣华府、天泽雅苑、瑞田花园三期、田阳瑞田学府、万和新城。
购房价格优惠分散客和团购,上述项目的具体优惠幅度,项目所属开发企业已报区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备案(详情请到各项目营销中心咨询)。
(四)改善营商环境:1.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2.开设商品房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优化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流程,避免出现重复办证、重复收费等环节,减轻房企的负担,优先审核,即来即办;3.严禁房地产企业开展低于成本价的团购活动,同时禁止有关部门参与此类活动,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4.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工程项目审批时,同时向区城管局申请燃气管道安装,以便燃气管道能与房地产项目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快燃气管道报装及施工进度;5.提前做好开发区域用电设施的安排和规划,保障小区能够安全顺利交付使用;6.加强对各房地产小区周边停车管理,规范设置停车位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区房产管理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供电局、区公安交警大队根据单位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四、补贴方式
购房补贴按先征后补的原则,即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按程序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后,即可申领购房契税补贴;购房人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购房价格优惠则在购房款中直接扣减。
五、办理流程
(一)按程序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契税优惠政策和缴纳所需材料咨询电话:0776—3223078)。
(二)到田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契税补贴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776—3229933),材料清单如下:
1.契税补贴申请表(田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管理中心窗口领取,收取原件1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4.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5.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合同备案证明和已缴契税凭证日期需在2022年11月20日前。以上申请材料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超过提交期限的不再受理。
(三)区房产管理中心核后逐月汇总,统一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划拨契税补贴,并于审批后六个月内发放到位。
六、退房退补有关规定
已领取财政购房契税补贴,原则上购房合同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契税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退房、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贴,才能凭财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七、其他
(一)方案中的“新建商品住房”包括成套住房、合院、天地楼、联排别墅,不包括商铺、车库(位)、办公用房等新建商品房,也不包括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限价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二手房。相关措施执行期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房地产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享受购房价格优惠的居民必须是本人直接到以上项目的营销中心购房,而不能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否则,不得享受购房价格优惠。
(二)成立田阳区推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工作服务专班,定期研判解决存在问题及创新措施。区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做好补贴的申请和审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要做好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优化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流程、购房人房产信息查询及出具证明等工作;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做好燃气管道施工等工作;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小区周边停车管理等工作;区税务局负责做好契税收缴以及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辖区内购房;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购房人员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四)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契税补贴,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补贴期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在2022年6月1日以前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若撤销备案后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个人,不享受财政契税补贴。
(五)申请补贴时,必须是购房者本人,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八、本方案具体由区房产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房产管理中心0776-3220109,区财政局0776-3280256,区税务局0776-32230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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