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住建局关于决定依据法律规定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29号)精神,我局决定取消、承接和调整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依据法律规定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
附件:1.田阳县住建局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田阳县住建局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设定
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
项目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办结时限 |
规定办结时限的 |
1 |
D14050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11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