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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5〕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见》提出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为深入贯彻《意见》要求,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对免除保育教育费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二、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免哪些费用
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三、免保育教育费对象范围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本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四、保育教育费免除标准是多少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按照百色市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百色市田阳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阳发改〔2022〕6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按照《百色市田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版)》(阳政规〔2021〕1号)要求,按年检、分等级参照本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详见《百色市田阳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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