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82763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
| 发文单位: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 标 题: 阳政发〔2025〕2号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2025年田阳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阳政发〔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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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调整2025年田阳区民兵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编兵单位:
为加强我区民兵工作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年度民兵潜力调查、民兵军事训练等任务,结合我区人员变动,决定调整2025年田阳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曾维康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树德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红波 区委常委、区人民武装部政委
李火平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张明栋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兼军事科长
伍文端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桂林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莫雪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覃 琳 区委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黄海深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罗之毅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谢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陆 飞 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副局长
周向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农定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 磊 区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杨承东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元会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诗兵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 慧 区民政局副局长
农青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孙 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卫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启用 区司法局副局长
黎 欣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醖清 区统计局副局长
黄 克 区水利局副局长
罗新宁 区气象局副局长
韦吉烈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庞继军 田阳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黄舒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辉 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陆交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潘朝廷 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杨丰荣 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干事
陆金银 区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领导小组在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长张明栋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民兵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以及区委、区政府、区人民武装部关于民兵工作任务的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全区民兵组织调整优化和巩固完善;研究拟定全区民兵工作方案、改革落实措施和有关政策、法规;协调解决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中的矛盾问题,检查督导全区民兵调整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组织指导民兵队伍党的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党建工作一并筹划;负责开展“两新组织”潜力调查统计;搞好民兵党员潜力调查统计;抓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配备、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编组在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参加民兵集中轮训备勤。
区委宣传部:会同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开展国防教育,引导和树立积极向上的新闻舆论导向;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配合开展民兵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开展舆论监测引导民兵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会同人武部做好全区民兵建设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组织开展民兵工作军地联合检查考评。
区直属机关工委: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负责辖区国有企业党员潜力调查统计。
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推动将民兵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编兵政策激励措施;牵头组织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负责指导做好相关专业民兵队伍的编组,以及预编征用装备等工作;牵头编组相关民兵分队。
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协助开展民兵政治考核工作;配合提供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户籍、从业情况、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会同人武部军事科与应急管理局和安全部门建立应急力量建设、情报共享、组织指挥对接机制。
区教育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协调搞好辖区教育系统内专任教师人员潜力调查统建工作,牵头编组相关民兵分队。
区民政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配合提供社会组织登记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范围、负责人基本信息。
区司法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落实民兵法律战分队的人员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配合编组民兵。
区财政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适时研究制定全区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做好民兵事业经费的相关保障工作,督导落实民兵经费投入,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配合编组民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勤人员在参加民兵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配合开展民兵兵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配合编组民兵。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统计掌握全区卫生医疗系统潜力;掌握、执行国家有关民兵体检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拟制民兵体检工作计划,协调落实民兵体格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卫生领域民兵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牵头编组相关民兵分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完善和落实民兵优待、优恤政策;协助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退役复学大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统计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为辖区军事机关提供退役军人潜力数据;配合编组民兵。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配合区人武部军事科处统筹规划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建立组织指挥、情报共享等工作机制;将民兵应急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配套完善民兵遂行抢险救灾、专业救援、安保维稳所需装备器材;配合编组民兵。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协调落实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用地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审批等工作;配合搞好所属相关行业潜力数据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
区统计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配合搞好辖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潜力调查工作,配合编组民兵。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配合搞好本行业系统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牵头编组相关民兵分队。
区林业局: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配合搞好本系统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会同区国动委指导各单位开展民兵潜力数据调查,核查各单位潜力调查情况;筹划部署年度整组任务,指导相关单位抓好民兵整组工作;负责筹划年度民兵军事训练任务,统计民兵军事实力、训练实力;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开展民兵整组工作检查验收;牵头抓好基干民兵档案建设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牵头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会同区委组织部,指导开展民兵党组织建设,将民兵党建工作纳入军地党建一并筹划;牵头抓好基干民兵党组织建设和民兵政治考核工作;会同地方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协调相关单位将民兵工作纳入武装工作绩效考评体系。
区人民武装部保障科:牵头协调军地相关部门制定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协调地方落实民兵经费投入,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牵头负责民兵体格检查工作和民兵装备预征预储;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负责民兵训练物资装备、食宿等各类保障。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田阳区有关民兵工作政策法规要求;配合相关牵头单位做好本行业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
三、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相关单位及时将接任同志的有关信息报送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下文。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武装部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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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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